公司介紹

  • 股東大會

      股東大會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,依法對公司重大事項做出決策,包括但不限于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、審議批準利潤分配方案、年度财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、注冊資本變更、發行債券、合并、分立、組織變更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。


公司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,擁有處理公司日常經營和發展重大問題的決策權,董事會決策着眼于公司長遠發展,兼顧公司股東、債權人及公司職工等各方利益。公司董事會由12 名董事組成。
監事會向股東大會負責,獨立行使對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監督權,并檢查公司财務事宜。公司董事、總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。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
高級管理層按照章程規定以及股東大會、董事會的授權行使職權,負責公司的投資和日常運營事務。